关于发布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服务收费市场指导价的通知 |
【日期】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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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协【2022】011号
各相关单位:
《安徽省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取消后,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市场出现了低于行业正常成本的恶意竞争乱象。为切实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自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全面深入地开展了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标准和成本调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指导价,现将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价向各会员单位发布,并就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及收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本着“公开透明、规范收费”的原则,根据咨询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行制订相应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收费标准张贴在企业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制订收费标准,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的要求,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在全面对合肥市造价咨询业务服务成本进行调查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服务收费市场指导价》(简称“指导价”)(见附件)供企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时参考。指导价包括了目前造价咨询市场主要的服务项目如: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编审、项目设计概算编审、工程预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审、工程结算编审、工程造价鉴定、全过程造价咨询等类型及配套价格表。指导价未列出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类型,企业可根据相关服务成本和管理水平自行制定相应价格。
三、本指导价由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负责解释。
四、本指导价自2022年7月1日起实行, 原《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试行)停止使用。
附件:《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服务收费市场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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