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 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选择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
1.2 项目编号:ZDYRFY-2017007
1.3 招标人: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资规模:发行中期票据约10亿元,发行期限5年。
2.2 招标范围: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其上级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或其上级法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
3.3近两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二年)内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过自律处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主承销资格的银行分支机构代表总行投标,但须取得总行的书面唯一授权。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熟悉发行中期票据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拥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发行中期票据成功案例的经验,并具备会计、法律相关业务知识;
3.9至少提供一项作为主承销商,获批注册10亿元及以上在全国发行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的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费每标段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投标文件递交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安徽造价招标咨询网:http://www.ahzj114.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姚经理、王经理
电 话: 0558-3920609、0558-39206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18900588236
电子邮件:1770728887@qq.com
2017 年2 月 23 日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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