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1.2 项目编号:ZDYRFY-2017008
1.3 招标人: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此次拟准备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3年。
2.2 招标范围: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主承销商
3.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发行方案建议:对本次公司债发行规模、期限结构、预计发行利率、关键条款等方案内容提出建议,并提出工作日程安排;
2)文件准备:统筹中介机构完成申报文件的制作及准备,发表核查意见,按照监管要求提交本次项目相关文件及材料;
3)监管沟通:负责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配合监管机构审核,组织回复监管机构反馈意见;
4)发行及上市:根据市场情况建议发行窗口、确定利率区间、明确承销方式,进行簿记建档并办理后续登记托管、上市手续及提供债券存续期内的付息兑付和持续信息披露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证券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投标人债券承销及固定收益业务没有处于被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
3.4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两年内,投标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运营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在债券发行及交易等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近一年未出现监管降级或因涉嫌违法活动正在被有关监管机构进行调查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 年 2 月 23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费每标段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投标文件递交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安徽造价招标咨询网:www.ahzj114.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姚经理、王经理
电 话: 0558-3920609、0558-39206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18900588236
电子邮件:1770728887@qq.com
2017年 2 月23 日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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