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新《安徽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的通知 |
【日期】 2015年1月7日
【浏览】 [1072] |
建招函〔2015〕2号
各市、县招标投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有效期的通知》(建市函〔2014〕1899号),决定对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0家单位有形建筑市场颁发新的《安徽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请通知中列入的单位于2015年1月31日前派人持单位介绍信到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督查备案科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发证工作。
为加强全省有形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实现实名制管理,前来领证的单位,应事先按要求登录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包括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平台U-Key锁相关事宜可联系我办资质市场科,电话0551-62628271。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1号信达·好第坊8栋19层(马鞍山路与南二环路交汇口向西400米)。
督查备案科联系人及电话:程飞 0551-62628921。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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