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速培育建筑业“航母” |
【日期】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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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培育壮大高等级资质建筑企业实施方案》,明确本年度培育和申报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不少于30家,争取获得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不少于10家。
《方案》指出
要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确定培育对象,合肥市要确定10家以上企业作为一级总承包资质培育对象,确定2家以上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培育对象;芜湖、马鞍山市要确定3家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培育对象和1家以上特级资质培育对象。
同时,要积极指导帮扶,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帮助协调解决;鼓励和引导我省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以大带小、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人才培养、技术支持、项目合作等方面帮扶培育对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要以培育壮大高等级资质建筑企业为突破口,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推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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