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平台”的通知 |
【日期】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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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2016〕11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建设局),各市县招标局(办):
为贯彻《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造价管理改革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落实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以下简称“三备案”)工作,我厅组织开发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定于2016年3月1日起试运行,6月1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主要功能
平台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与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深度对接,以落实“三备案”工作为核心,省、市、县(区)三级管理部门数据互联互通,统一数据标准和备案内容,为建立我省建设工程数据库奠定了基础,实现对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监管。
二、平台登录方式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平台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转变备案办理方式,推进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切实抓好平台的应用工作。
2.抓好落实。一是落实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三备案”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目标责任制。二是立即行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针对“三备案”工作的不同主体,组织培训,掌握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步骤.自3月1日起,全面开始启用平台进行“三备案”工作。
四、工作联系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程向荣
联系电话:0551-62880052
技术服务:苏桂松 13956912629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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