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单价不合理审计可以调整单价吗? |
【日期】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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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行人就不要做外行事,不然会被笑话。现在国内主流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固定单价合同,另一种是固定总价,相对于总包合同来说,这两种形式涵盖了大部分的建筑行业合同了。这两种合同有一个共同点:对单价有了约束。单价合同其实相对来说是很公平的,一般也会约定一些调差的方法。比如钢筋混凝土电缆等,这些主要的建筑材料用量大、单价高、市场波动性也很大。小编之前在某钢铁企业基建科工作过,所以对钢材原材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当时2013年应该是钢材近十年钢材最便宜的时候。因为出厂价格过低,我们生产完原钢之后会放在仓库里,当期货处理,到价格上涨时再进行销售二次加工。因为存储钢材还特意新建了三个大仓库来储存。钢材的价格可以说波动是很大的,因为现在对环保也是非常的重视,不仅仅是工地有响应,对钢铁企业的响应尤为厉害。产出少了,产品的价格自然就上来了。一旦停工,工人的工资也得继续发放,成本也增加了不少,一个厂子如果按两千人计算,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很多的。这些成本最终要折合到实际的产品中。如果管理宽松些市场价格会低一些。像混凝土材料的话波动不太大,但是用量实在是太多,一个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基本上是由钢筋和混凝土构成的。混凝土的价格是由水泥、砂石料的价格决定的,这几种原材料照样是监管的重点对象。话说回来,为什么这些材料要调差呢?我个人感觉是为了公平。首先甲方不想当冤大头,也不想让施工单位多挣钱。为什么?因为中标时钢筋材料价格按照五千元每吨调整,结果在施工的过程中,钢材降价,降为三千元每吨。那中间有两千元的差值,如果不调整材料价格,那这就是施工单位的利润了。反过来说,施工单位冒的风险也很大,比如中标是三千元每吨,但是后期施工时上涨到了五千元每吨,这中间的差值就是亏损的钱数。施工单位可能因为亏损严重会拖延工期。为了避免在材料价格上的争议,一般是会调整材料差。但是要注意重点,重点是调整材料差,并不是调整材料单价。在结算时一样是按中标的合同价格进行结算的,那材料价格调差怎么处理?这部分的费用是需要单独出一个调差表的。材料差加上结算额加上变更洽商的种种费用,最后形成结算价格。回到主题,不管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在合同中都会明确规定不予调整清单的综合单价。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扯皮。如果作为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中标合同价非常的高也不能调整的,因为现在调整已经晚了,为什么在前期招标的时候会确定这家单位中标呢?完全可以以商务报价不合理为由不给中标的机会。你觉得审计可以调整中标合同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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