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在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监测的通知 |
【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浏览】 [646] |
合造价〔2023〕15号
在肥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准确掌握主要建筑材料的市场交易价格变化情况。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标〔2019〕4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在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通过合肥市工程建设全业务资源管理平台,定期从监管项目库选取典型在建工程,赋权开通主材价格报送功能,由施工企业按月报送主材交易价格信息。
二、监测内容
1、施工合同约定主材价格可调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可调整价差主要材料清单报送交易价格信息。
2、未约定可调整价差材料范围(种类)的工程可按以下范围(种类)报送:
房屋建筑工程:钢材(钢筋、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安装工程用钢管)、混凝土、预拌砂浆、铝合金型材、电线电缆、砌块、装配式建筑混凝土构件。
市政工程:钢材(钢筋、钢绞线、结构用各类型钢和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中粗砂、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砂砾)石、电线电缆、钢筋混凝土管。
三、工作要求
1、各参与监测的企业、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主要建筑材料采购价格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每月25日前登录合肥市工程建设全业务资源管理平台项目端填报主要建筑材料交易价格信息,填报方法见附件。
2、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应认真负责开展监测工作,保证报送信息的质量,注意留存相关交易的证明材料;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交易价格。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日常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联系人:姜源,联系电话:62838058。
特此通知
附件:在建工程主材价格填报操作说明.doc
2023年11月20日
|
|